杨玉心,现任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从检11年来,横跨江浙两地检察院的他一直在刑检部门工作历练,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例撰写能手、全省检察研究人才、南通市优秀检察人才、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被区政府嘉奖三次。
以求极致的精神,参与案件办理。细心谨慎的他办理案件,不容的丝毫马虎。提起公诉的案件,无一错诉,案件均得到法院有罪判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准确认定犯罪人员,实现了对黑恶犯罪的精准打击,彭某等人涉黑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何某等人“套路贷”涉黑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案例。
秉持共赢理念,促进规范执法。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他针对侦查活动中常见常犯的错误,将刑事诉讼活动中相关法条进行梳理和相关侦查活动违法案例汇编成侦查活动监督办案手册,向公安机关发放,严格规范执法。同时,在办理侵害长江生态环境案件中,发现社会治理难题,促成十余家机关签署协作意见,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机制化建设。
坚持理论研究,提升研究质效。他认同张军检察长说的“检察工作身处“变局”之中,检察理论研究必须跟上、适应进而走向引领”。多年来,他结合办案,思考法律适用问题,潜心研究,力图实现检察理论引领、指导实践。目前,有近20篇文章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清风苑》等省级以上法学刊物、法学年会发表或获奖。
期许能将研究与办案相融合,将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作出理论上的回应,更好促进案件的办理,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