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自竞争性谈判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
2、报名时间:自竞争性谈判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4月25日每日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发送458101863@qq.com并联系0513-68002662确认。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也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接收人:杨静,联系方式:18862976599。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响应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针对本次本项目开评标会议,增加QQ群作为本项目的备用远程交互群,群号为:1095804341,群名称为: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远程交互群,各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半小时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QQ群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采购单位将在QQ群中发布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资审情况、投标报价情况、最终得分等),若投标供应商未加入备用QQ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
4、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4月26日14时30分;
5、评审地点: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615218375
2、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68002662、13861946109
邮箱:458101863@qq.com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