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家住江苏省如东县的小凡(化名)给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发来一条微信:“我在家一切都好,家人均无发烧、咳嗽;你们给我定的三个目标我每天坚持在做,收获很大!”
2019年7月,16岁的小凡接到朋友小万的电话,小万在南通市区一家酒吧喝酒,与他人发生争执,感觉吃了亏,找小凡和其他几个朋友教训对方。小凡赶到,和其他几人在酒吧附近拦住对方,实施报复。殴斗中,有人递给小凡一根钢管,小凡没敢用。后来,目击群众向派出所举报,小凡投案自首,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发现,小凡在整个斗殴事件中并非主要策划者,也没有造成伤害后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并且悔罪态度良好。社会调查中,检察官了解到小凡来自如东县一个单亲家庭,和母亲一起生活,老家还有爷爷奶奶。
经过综合考量, 2019年11月,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小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限六个月。第二天,小凡进入崇川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励志园”,由专职社工对其进行帮教,检察官通过监控设备和电话,全程了解小凡的思想生活动态。
春节临近,小凡惦记爷爷奶奶,向检察机关请假回家,并保证随时汇报个人情况。春节期间,小凡所在村镇附近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整个村子被隔离,进村道路被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他不能回南通市区。
人虽见不到,跟踪帮教不能打折扣。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每天通过电话、微信和小凡保持联系,了解他在家生活、学习情况。小凡的妈妈反映,隔离期间,小凡总是睡懒觉,人也没有精神,经常发脾气。针对此事,检察官在电话里对小凡严肃训诫。
“隔离期间,年轻人心浮气躁的特点很明显,要锻炼心性,锤炼意志品格。”检察官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及时和社工商量对策,拿出疫情防控期间的帮教方案。
很快,小凡收到社工的微信,他要完成三个小目标:利用“学习强国”软件每天进行知识学习;帮助妈妈做家务,做好个人卫生;控制体重,减掉十斤肉。检察官也发来微信:多陪家里人,隔离期间别瞎跑!
有了具体目标,有人每天督促,小凡动了起来忙了起来,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他妈妈和检察官通电话,语气挺开心:“孩子懂事了很多,有时抢着做家务,毛躁的性子也改了不少。”
距离考察期限结束还有三个多月,最终检察机关将根据小凡悔罪思过的表现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疫情隔离的这段时间,也是关系小凡人生前途的关键期。
“像小凡这样,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当面进行帮教的未成年人,我们这里还有三四个。”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该院和观护帮教社工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帮教方案,利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督促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好疫情防控,并针对不同疫期心理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工作,做到防疫与帮教同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