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NTHH2026006(LXZB02)-2;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于遴选招标文件载明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时间2026年06月22日14时00分,遴选标的需求的两类食材响应供应商均不足3家,本项目的第二次遴选招标活动失败,发布终止公告,待重新开展遴选招标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68号中海铂樾府20号楼。
联系人:凌余强。
联系电话:0513-8356575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兴大道388号(好盈国际能源中心)2幢6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399、1880629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399、18806297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