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JCS20250623-2。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大楼五楼布展设计及建设(一期)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通画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3幢1207室。
3.成交金额:6.8万元。
4.评审总得分:81.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办案区大楼五楼布展设计及建设(一期)项目。
2.服务范围:本项目是设计、制作、采购、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包括整体的设计方案、立体展陈、灯具、场景设计及实施、基础装饰施工及强弱电安装和配套灯具灯带等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制作、安装、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内容。
3.服务要求:办案区大楼五楼布展设计及建设(一期)项目:长江保护基地(涉江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检企工作联络站办案区(涉企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整体空间设计,含效果图与平面设计含图文设计制作等;所涉门厅走廊过道、会议室和各功能区划分空间以及空间吊顶,灯光灯带电路,背景墙的设计施工,包含涉及的电力、通信、电力灯具的各类展陈配套安装施工等。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深化设计经采购人确认后起计的20天内,完成项目设计和建设,包含项目整体的验收工作。
5.服务标准:本项目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包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本采购项目后期建设包含的各选型设备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清单等,提供完整且全套的设计建设施工图纸。根据采购人审查意见优化设计,最终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后期建设实施,并在合同要求的工期内完工。
五、磋商小组名单:王志强、胡长军、凌余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路68号。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513-55006029。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513-55006029。
九、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