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THH2023044(XJ09)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彩色多功能打印机(打印、复印、扫描)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通利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徐庄村三、五组一幢;
3.成交金额:10.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标的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彩色多功能打印机(打印、复印、扫描)租赁;
2.租赁服务范围:提供采购人所需租赁设备含附配件及其能够确保使用的周边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如电源电缆、设备的网线、硒鼓、墨粉耗材、配件的维修与更换、技术性支持等。
3.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到10分钟响应,30分钟到现场,两小时内修复出现故障的打印机,2小时不能修复的设备,应当及时提供同一型号的备用打印机替换。
4.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采购人书面通知入场起计的1年(即12个月)。
5.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当按照租赁设备的技术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设备,并按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做好本项目的租赁服务工作。
五、询价小组名单
马国良、沈敏、陈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200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收取。本次项目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为0. 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23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3-55006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十、附件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