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消防维保工程
二、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三、采购最高限价:2万元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主机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只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全院消防设施,每月维保一次。
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范围:本院1、2、3号楼、大院内临时建筑、电信办公区。
资格条件:
① 国内注册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要求;
② 投标单位具有消防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 投标单位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
④ 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室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资质)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资质)。其他能证明可以实施本项目的证件。
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响应递交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a、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明材料;
b、报价单;
c、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d、若非法人代表出席,需要法人代表出具委托书;
e、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6:00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八楼西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23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0513-55006009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0日16:00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