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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站位高 法律导向准——崇川检察精准推进扫黑除恶
2019-06-11 09:36: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作者:通崇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件84人,提起公诉4件46人,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6条,“保护伞”线索6条,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何某等人涉黑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通首起判决的涉黑案件。

  成立检察长专案组

  

  “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检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5 月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党组会上,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再次向院领导班子强调“政治意义”。

  近日,该院成立了检察长专案组,办理涉案金额298万余元的彭某某等15人长江“砂霸”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是崇川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的缩影。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院领导身先士卒,办案中靠前指挥,主导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工作,共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为及时传达上级最新部署和要求,该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多达24次。此外,该院还设立了案件督办、线索汇总等十个专项工作组,全院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对外,该院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法院联合会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衔接办法》,从黑恶案件的审查认定、快捕快诉、联络会商、研讨汇报、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建立衔接机制,推进侦、捕、诉、审有效对接,保障案件快速精准办理。

  “不拔高、不降格”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崇川区检察院始终严格依法履职,做到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不拔高、不降格”。该院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建立所有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机制,通过实地阅卷、旁听预审、参与案件讨论、现场勘查等方式,提前介入引导取证15次;认真对照黑恶势力的界定标准,反复梳理甄别,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架构、成立时间、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软暴力”等方面法律政策界限。

  

  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进行,明确“保护伞”线索的发现、审查、移送工作程序,制定线索排查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察委的协调配合,完善线索移交、双向反馈等机制;按照“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工作要求,对目前已办和在办案件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和审查涉“保护伞”线索。

  融入社会治理

  

  办案的同时,该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崇川区检察院自觉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平安崇川”建设的大格局中,结合涉黑涉恶犯罪高发在“套路贷”、非法“现金贷”等领域,以及组织结构“公司化”、犯罪手段“非暴力化”、涉足领域“金融化”等特点,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开展工作,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总结分析,对未回复或未落实的检察建议开展专项跟踪调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如在办理何某等人涉黑案件中,针对有关部门疏于监管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