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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落实“三个规定”,崇川检察请您监督!
2021-05-24 09:37: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作者:通崇检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点工作,也离不开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

  5月13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徐健走进南通广播电台,向社会公众介绍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表明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态度,也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纪律要求。

  什么是“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19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5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并实行月报制度。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记录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明确了成果运用制度及抽查、督察、通报制度。

  重要意义

  制定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落实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重要作用。

  “三个规定”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拒腐防变的“护身符”,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

  如何记录报告

  以往检察人员通过纸质件方式填报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运行网上填报系统,并于今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国四级检察院网上填报,进一步提高了记录报告的便捷性及统计汇总的精准性,也有效解决了之前纸质件填报可能存在的泄密问题。并且规定了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印、摘抄记录表,查阅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为了保护检察人员填报隐私,还规定了直报制度。

  近年来,崇川区检察院持续加强“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实践表明,只要采取有力措施把“三个规定”抓实,对于检察人员而言就可以防止、减少外界干扰,依法履职、秉公办案,这是对检察人员的严管也是厚爱;对人民群众而言,就可以对检察机关放心,“找不找人”结果都是一样的,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人民群众可以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较好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我们也一如既往地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督促我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我们将以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共同营造“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