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崇川区检察院一起案件获评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帮教案例!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16岁的小凡接到朋友小万的电话,小万在南通市区一家酒吧喝酒,与他人发生争执,感觉吃了亏,找小凡和其他几个朋友教训对方。小凡赶到,和其他几人在酒吧附近拦住对方,实施报复。殴斗中,有人递给小凡一根钢管,小凡没敢用。后来,目击群众向派出所举报,小凡投案自首,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发现,小凡在整个斗殴事件中并非主要策划者,也没有造成伤害后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并且悔罪态度良好。社会调查中,检察官了解到小凡来自如东县一个单亲家庭,和母亲一起生活,老家还有爷爷奶奶。
经过综合考量, 2019年11月,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小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限六个月。第二天,小凡进入崇川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励志园”,由专职社工对其进行帮教,检察官通过监控设备和电话,全程了解小凡的思想生活动态。
观护帮教
“我在家一切都好,家人均无发烧、咳嗽;你们给我定的三个目标我每天坚持在做,收获很大!”2020年春节期间,因疫情隔离在家的小凡给检察官发了这样一条微信。
人虽见不到,跟踪帮教却不能打折扣。检察官每天通过电话、微信和小凡保持联系,了解他在家生活、学习情况,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与社工商量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
帮教期满,小凡从曾经向母亲持刀相向的暴戾男孩改造成积极阳光的棒小伙,他的母亲专程向崇川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小凡也顺利考入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