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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让全市居民用电安了心
2020-04-07 09:30: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作者:通崇检

  “我们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就怕水啊电的出事故,跑都来不及。”3月30日,南通市区某老小区住户张大爷告诉前来回访、调查的检察官:小区物业前些日子花9万多元进行电力设施升级,居民楼管道井里被不法分子剪断的接地电线全部重新布线、安装。现在,保安和电力维修人员每周都搞用电安全巡查,张大爷和小区居民心里踏实很多。

  检察官跑去了解张大爷小区的用电安全情况,这和一起“盗窃”案有关。

  2019年7月,身为电工的胡某某,在南通市崇川区某小区,借助施工钥匙打开管道井门,用螺丝刀打开线路保护盖,采用剪断电线并抽离的手段,将居民楼管道井内部分正在使用的接地电线盗走。2019年8月16日,胡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

  2019年9月20日,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审阅全案认为,该案的定性有待商榷,“盗窃罪”不能完全准确反映胡某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此,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先后到涉案小区、物业公司、街道应急管理部门等多单位现场查访,对居民小区用电设施安装、管理情况进行充分调研。侦查发现,案发小区共有十八幢居民楼的接地电线被人以破坏性手段窃走,小区居民担心用电安全,情绪恐慌。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还从被告人口中得知,市区多个居民小区存在接地线被盗现象,还有几处居民小区没有安装接地线或安装不规范。

  “接地线属于维护供电安全的附属设施,一旦被盗或者缺失,容易导致电表箱、家用电器漏电,甚至会引发火灾等事故。”最终,检察机关认为胡某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权,而且破坏该居民楼电力设备,危害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批准逮捕。2020年2月13日,经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某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电力设施被破坏,很可能会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电老虎’绝不可小觑。”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很小,却事关社会治理大问题。2月20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和涉案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把居民楼电力设备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指导各小区物业公司,深入排查与整改;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

  主管部门和街道积极落实检察建议,一场用电安全整治专项活动迅速在全市展开。为了有效遏制各类电力设施外破案件和事件发生,南通供电部门完善全市22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属地护线网格表,对输电线路第一责任人、属地护线员、外协巡视人员三级护线网络进一步延伸,增加县及乡镇两级政府监管力量,纳入九个县区、七十个乡镇八十一名政府人员。同时,3月恰逢“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供电部门在电台、电视台和微信公号播放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和宣传动漫,开展有奖问答,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效果。

  离开张大爷所在的涉案小区,检察机关在其他几个存在用电隐患的小区发现,这些物业公司均有“保护电力设施”动作,每个楼道、单元的电表、接地线等电力设施排查、维修工作正有序进行中,一些延续多年的电力“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