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年度宣传片拍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2004(YQ01)。
二、公示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ntcc.jsjc.gov.cn/通知公告栏;
公告日期:2020年1月14日;
暂停公告:2020年2月3日;
开标公告:2020年3月17日。
三、评审信息
日期:2020年3月25日;
地点:南通市工农路123号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8楼西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仲齐庆、马厚林、葛明亮。
四、供应商
1、推荐供应商:南通慧火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通悦诚广告有限公司、港闸区康希文化传播工作室、南通光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南通美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润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被邀请供应商:南通悦诚广告有限公司、南通光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南通美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成交信息
成交服务商名称:南通悦诚广告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98,000.00元。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23号;
联系人:葛明亮;
电话:0513-55006088。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传真:0513-80100239;
邮箱:ntgh201388@163.com。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