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检察干警代表
监督能手 韩宁
2022年上半年,我在院党组、市院业务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院党组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上级院的工作布置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强化审查案件质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上半年以来,提前介入6件,立案监督2件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均得到侦查机关书面回复。
至于如何做好侦查监督工作,在坐的很多同志经验也相当丰富,而且这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老生常谈更显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我国,赋予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没有变,检察官之客观公正的职责定位没有变,检察机关制约侦查权、保障人权的价值要求没有变,检察侦查监督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没有变。下面我就个人的工作经验结合一些侦查监督相关学习材料,对上半年的侦查监督工作向大家汇报。
做好检察监督工作,要更新思维理念
在新时代背景下,应当真正改变以往的“重办案轻监督”理念。主动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新的监督理念。办案过程中要更加自觉将法律监督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善于从中发现侦查监督线索,强化检察侦查监督措施,一体提升监督质量和效率,不能把两者片面割裂开来。
查程序,看是否违法
根据侦查人员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针对侦查工作程序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在办案中着重审查以下几个环节:一是采取强制措施是否适当;二是对诉讼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否按规定告知;三是刑事拘留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四是取证、扣押物品等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在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跟踪监督,督促纠正和改进。
查实体,看有无漏诉
主要是审查公安机关在实体处理方面是否合法。一是事实认定是否准确,有无错诉,有无遗漏罪行;二是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都追诉到位;三是法定情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等)的认定是否准确。
查文书案卷,看是否规范、准确
由于个别侦查人员责任心不强,制作文书不严谨,装订案卷不规范,使得实际工作中出现问题。鉴于此,我把对公安机关案卷文书的审查纳入了监督的范畴。主要审查:文书制作是否严谨;文书内容是否准确无误;案卷装订是否规范;案卷中有无遗漏材料等。
认真对待智能办案辅助系统
运用该智能辅助应用系统后,常见侦查监督线索和要点都可以被系统自动梳理。点击进入审查处理环节,系统会自动对电子卷宗内的证据开展合法性审查,并依次列出侦查监督风险点,对照相应法律法规对问题进行人工审核后,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监督线索,积极利用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对于提高检察监督实效有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活动
要进一步扩大监督的范围,大力推行同步监督的机制,即将侦查监督贯穿于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通过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活动,将侦查监督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在提前介入活动中,注重与公安机关的配合,通过参与讨论、讯问、勘查等活动,现场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侦查监督的及时性和效果,促进侦查机关侦查水平的规范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