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发展,不仅要把握经济规律、瞅准商业时机,更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健康运营、有序发展。”12月1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美霞走进FM106.1电台直播间,以“涉企刑事犯罪风险防范”为主题,为听众讲述企业发展过程中主要需要注意哪些刑事风险防范问题。
1 假冒注册商标罪
2021年初,崇川区检察院办理了两起被害单位为本地一家企业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这家企业生产的保鲜膜比较有名气,市场销量比较好,因而一些规模小一些的企业,给自己生厂的保鲜膜贴上了假冒的商标来进行销售,侵犯了这家企业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对于商标的专用权利,也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检察官提醒
作为权属企业,要注意生产过程中依法依规运营的重要性,不仅自己不能踩法律的红线,在被别人侵犯了合法权益的时候,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自我捍卫。
2 骗取贷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关于“欺骗手段”的理解,只要申请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节,或者说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只要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者贷款资金没有按申请时的用途去用,都符合这一条件。
3 串通投标罪
“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包括投标前和投标过程中,串通一气商量好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等行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就是指由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而使招标人无法达到最佳的竞标结果或者其他投标人无法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参与投标竞争而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包括已经造成损害的和造成潜在损害两种情况。
4 单位行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在办理案件的实践过程中,单位行贿的,在被追诉前,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主动交代单位行贿行为的,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受委托直接办理单位行贿事宜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自己知道的单位行贿行为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 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6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100万),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修十一实施之后,对刑档进行了调整,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6 挪用资金罪
构成挪用资金罪一共存在三种情形,第一种是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与非法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的,比如消费、娱乐等。这种情况构成犯罪的话是要数额较大,并且超过3个月未还;第二种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比如投资理财、出借收取利息等。这种情况构成犯罪的话只要求数额较大,不论时间长短。第三种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例如赌博、行贿等,这种挪用行为对时间和数额的要求较低,因为资金一旦被用于非法活动,会大大提高资金回收的难度,容易导致单位丧失对资金的所有权。挪用资金的行为一方面违反了单位的资金管理制度、违背了单位的意志,另一方面行为人非法行使了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严重时,甚至导致公司资金无法回收,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运作。
7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
公司、企业员工利用手上的职务便利,牺牲单位的利益来谋求其个人的利益,就相当于用单位给的权换成其自己口袋里的钱,这种行为有悖于员工对于公司应当承担的忠实和勤勉的义务,从而违背了职业伦理道德,法律必须对其进行规范,以此保障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