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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家庭指导教育,励志护航再出发
2021-08-20 15:27: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作者:通崇检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个环境,也是预防青少年走上犯罪歧途的第一道防线。”8月19日,崇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文峰派出所等单位,在崇川区励志园召开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暨家庭教育指导现场会。

  检察机关向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决定的2个未成年人的父母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

调查评估先行,精准确保质效

  制作督促监护令之前,检察官联合“励志园”帮教基地社工对两名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学校表现、社区表现、监护人的日常履职表现、案发后的表现等开展了充分的社会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两位未成年人的父母都存在不同方面的监护缺失问题:有的对孩子缺少关爱与交流,疏于管教;有的动辄对孩子粗声粗语,父母之间教育理念存在分歧;还有的过度溺爱,对孩子过于骄纵……

  针对社会调查的情况,检察官在监护令中分别向两个家庭的监护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监护要求和建议。

传授家庭教育经验,纠正不当教育方式

  “孩子也要反思自己之前的行为,记住妈妈红红的眼睛,也要记得幸福是靠自己创造的。”崇川区妇联邀请南通市教科院专家老师符小斌对被送达督促监护令的父母提供了深入浅出的家庭教育指导。

  崇川区关工委邀请南通市公安局退休老警长朱冲兵也通过言传身教纠正了家长们存在偏差的教育方法,传授了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家长们认真聆听,积极反馈。

严肃开展训诫,筑牢法治意识

  文峰派出所薛海洋副所长对参会的未成年人再次开展了训诫,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及严重性。“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还有改正的机会。”他希望家长和部门一起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带领他们走上正确的路。两名未成年人接受训诫后均作出深刻反省,表示要增强自我法律意识,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解读新修订“两法”,强调监护人职责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崇川区检察院李萍检察官就“两法”中的重点条文进行解读,要求两个家庭的父母依法承担并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自2018年以来,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以“励志园”观护基地的建设为依托,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机制,此次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暨家庭指导教育会议的召开,是该院对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也是积极贯彻落实“两法”,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