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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围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2018-12-14 16:10: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作者:通崇检

  1、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围栏设备采购及安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围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

  3、质量要求:三年原厂质保

  4、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3、需要出具投标产品原厂质保函;

  5.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技术清单。

  7、结算方式: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后支付90%,余款叁年质保期满后无质保问题一次性结清。

  8、报价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00;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八楼西侧会议室(南通市工农路123号),如开标当天会议室有变动请咨询。

  9、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55006008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项目需求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