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财务账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THH2018125(XJ46);
三、项目简介:详见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四、公告日期及媒体:2018年11月2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ntcc.jsjc.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询价通知及询价文件;
五、开标日期:2018年11月8日;地点:南通市工农路123号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8楼西会议室;
六、定标日期:2018年11月8日;地点:南通市工农路123号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8楼西会议室;
七、询价小组名单:李玲、单明、马晨阳;
八、中标供应商:江苏源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叁万玖仟圆整(¥39,000.00元);
九、采购单位: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十、采购代理机构: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 0513-80100639 18806297798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询价采购文件第七章要求书面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