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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品牌“软实力”推动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2025-01-20 16:34:00  来源:检察日报-地方视窗·形象  作者:高勇

  检察品牌建设是提升检察竞争力、影响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小院也有大作为”“小院也有大品牌”理念,将品牌建设作为驱动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倾力打造“检·岩”办案团队,并在检察实践中积淀形成具有刑事执行检察特色的“检·岩”品牌,以品牌之力坚守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检·岩”品牌自创建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等称号。

  坚持以品牌建设护航高水平安全

  刑事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一环,是检察机关的传统职能。作为专门负责刑事执行监督职能的派出检察院,我院在品牌建设工作中,把“艰苦创业、自觉奉献”的“贺兰山精神”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有机融合,以“三个聚焦”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

  一是聚焦发展大局。我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找准发力点、结合点,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治理效能,组织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专项检察,监督纠正32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80万元,督促相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并积极追赃挽损。

  二是聚焦监管安全。我院强化安全防范检察,监督配合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依法打击“牢头狱霸”等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织牢监管场所安全“防护网”。强化医疗卫生检察,推动监狱加强医疗资源配置,与属地医院建立协调联建等5项机制,最大限度避免服刑人员在监内死亡等情形。强化交付执行检察,靶向监督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多次组织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召开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合力推进解决“收押难”“送监难”问题,实现近年来积存的76名罪犯“应收尽收”,严防“纸面服刑”。

  三是聚焦人权保障。我院紧盯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累计纠正刑期计算不当近300天,通过“高墙”内的检察听证会、落实检察长(官)接待等举措,开展被监管人诉求处置工作,保障服刑人员“话语权”。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列席狱(所)情分析会等方式开展“两会两通权”专项监督,监督监狱畅通节假日会见“绿色通道”,依法维护羁押和服刑人员的亲属会见、律师会见、通信、通话权,“有温度”地促进罪犯从“心”改造。

  坚持以品牌建设引领高质效办案

  伴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转变思维方式、优化办案模式、提升监督质效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纵深推进品牌建设工作中,我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牵引,积极探索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审查+调查+侦查”监督机制,办理的5起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全区精品案件,以检察品牌“软实力”推动提升检察业务发展“硬实力”。

  一是积极探索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我院坚持以派驻检察为“阵地”,着力打造“以入监(所)检察为起点、以日常检察为中心、以出监(所)检察为结点”的全程监督体系,通过深入服刑人员学习、劳动、生活“三大现场”实地检察,受理服刑人员控告申诉等方式开展监督,及时“除隐患、治未病”。坚持以巡回检察为“利剑”,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监狱巡回检察反馈制度》《巡回检察联席会议制度》等,打造巡回检察“石嘴山样板”。坚持以科技为“引擎”,加强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监控、信息联网,探索“数知+数智+数质+数治”数字化监督模式,创建“应减不减”“留所服刑罪犯违规会见”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检察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是积极探索完善“审查+调查+侦查”监督机制。我院围绕减刑假释案件审查“形式化”“行政化”问题,制定《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指引》,与石嘴山市中级法院、石嘴山监狱会签《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协力共促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化办理。强化独立调查核实,对重点罪犯案件,通过走访调查、讯问罪犯、询问证人、调取相关材料等方式全面核查认罪悔罪态度、一贯表现、财产刑履行情况等,防止“带病”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如我院在办理陆某减刑案中,调查发现其在服刑改造期间多次超标准消费,结合存在骗取银行贷款数额巨大未主动退赔退赃、未缴纳罚金等情况,认定陆某确有财产刑履行能力而未履行、没有积极消除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不能认定“确有悔改表现”。法院采纳我院制发的检察意见后对陆某裁定不予减刑,该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牢固树立检察侦查一体化工作理念,在派驻检察、巡回检察中强化侦查意识和证据意识,采取调查询问、采集监控录像等侦查手段,积极摸排扫黑除恶、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等,充分发挥检察侦查对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推动作用。

  坚持以品牌建设促推高质量发展

  我院是一个典型“小院”,全院编制仅有27人。面对办案规范化、职能专门化要求与检察力量较为薄弱之间的矛盾,我院以“三个融合”模式推进品牌建设,不断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切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融合推进“品牌+文化建设”。我院紧密结合石嘴山地域特色,将贺兰山、岩石、岩画等地域元素融入刑事执行检察品牌建设,赓续传承以“艰苦创业、自觉奉献”为内涵的“贺兰山精神”,结合刑事执行检察特色,塑造如岩忠诚、如岩担当、如岩坚贞的精神品质,以文化力量提振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融合推进“品牌+人才培养”。我院围绕刑事执行检察履职核心素能,加强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等实战锻炼,为6名青年干警配备职业导师,推动核心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水平显著提升。近年来,我院干警先后获得个人荣誉30余项,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数字检察人才,2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人才库。

  三是融合推进“品牌+普法宣传”。我院以服刑人员公民权利、诉讼权利等为内容,录制普法课程《服刑人员权利保护》并在监狱监区播放。综合运用微电影、漫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化品牌宣传,制作推出“‘检·岩’说案”“2分钟执检剧场”“漫话执检”等新媒体专栏,根据办理案件摄制的专题片《服刑人员的“话语权”》、微电影《悔·罪》,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专题片类“十佳作品奖”、微电影类“优秀作品奖”。

  立足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我院将深化拓展“检·岩”品牌内涵,以检之名传承岩之精神,坚持办好每一件“小案”,持续打造石嘴山刑事执行检察品牌矩阵,以品牌之力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作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