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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案专栏第38期:姐妹“情深”
2019-09-16 10:24: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作者:通崇检

  嫁人后的不同境遇

  阿英和阿美是姐妹,认识的人都说她们姊妹情深。不过,好姐妹也逃不过世俗那点破事。无他,不同的男人决定不同的生活境遇。姐姐阿英嫁了个工人老何,妹妹阿美找了个老板老蔡,转眼姐妹之间的微妙平衡就被打破了。

  阿美的家在市区最繁华地段,两百平方米的大平层,推开窗就能看到护城河。站在窗前,阿美总会庆幸自己嫁对了人,过上了好日子。又想想姐姐阿英,还要为买房还贷和孩子上学奔波。最近,姐夫那家厂子也倒了,人在家躺着。阿美觉得姐姐过得太辛苦,想帮她一把。她对老蔡说让姐夫到他的公司管管后勤,这等肥缺得紧着自家人。还有,家里日常起居请了几个保姆都不满意,想让姐姐过来帮着料理。最重要的,姐妹能生活在一起。

  老蔡说姐夫的工作我来安排,家里的事情你定。

  老板妹夫出事了

  起初,阿英心里有点疙瘩,这不是找老妈子吗?后来才发觉是自己想“小”了,阿美帮她只有一个理由,阿英是她唯一的亲姐姐,一母同胞。再者,家里的所有生活开销,都由阿英管,阿美给了一张卡给她。阿美特地告诉阿英,衣服鞋子外出旅游都可以刷卡,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阿英释然,现实中亲姐妹真能做到这样的又能有几个呢?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

  有段日子阿英发觉老蔡的脸色越来越差,说话也是心不在焉答非所问,私下问了阿美。阿美说是公司经营有麻烦。阿英突然想到丈夫老何最近说的事,老蔡的公司经常有人过来要钱,传言老蔡在外面借了很多钱,数字吓死人。老何也问过老蔡,老蔡摆摆手说没事,能扛得过去,但脸上阴沉得能滴出水来。老何知道这事不简单,但也不好说什么,妹夫毕竟是自己老板。

  又过了两个月,老蔡突然失踪了。阿美也瞒不住,索性都说了。老蔡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用高利息对外借钱,欠了五千多万。公司已经卖掉还债,老蔡逃到外地,被当地警方抓住,已经被刑事拘留。阿英心惊,她常去银行,电子屏上经常显示“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妹夫难道干的就是这个非法集资的事情?

  姐妹一心上法庭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阿英和老何合计能做点什么,毕竟落了难才见人心。阿美说老蔡名下还有一套房子,怎么也得留着。要不就过户给姐姐姐夫名下,补签个协议,就说这套房子是冲抵姐姐照顾家里的劳务费的。阿美提议阿英到法院告自己,阿英吓一跳,哪有亲姐妹无冤无仇上法庭的。阿美苦笑着说,姐你不懂,如果不这么干,这套房子迟早要被法院执行抵债。

  阿英都明白了,阿美这是想给老蔡回来留个念想,给这个家留点东西。阿英不懂法律,反正阿美怎么说就怎么做,也不是干的杀人犯法的事,不怕。老何的意思也一样,老蔡和阿美对他们一家没说的,一家人嘛,有了难处该帮就帮。打官司就打官司!

  这场蹊跷的姐妹官司终于打到了法院。最后法院调解,确认老蔡名下一处房产归原告阿英和老何。

  房子保住了。阿美和阿英都松了一口气。

  不知怎的,到了年底法院通知他们,案子要再审,说是检察院认为这个案件有虚假诉讼的可能。阿美左思右想,没露出什么马脚啊,老蔡的律师是她一手操办的,就连老蔡的签名都是照着字迹描的,绝对逼真。法庭上姐妹俩唇枪舌剑,外人看上去那就是姐妹反目,电视里都这么演的。法官不都信了吗?

  老蔡,老蔡?难道后来检察院专门找了老蔡?阿美猛地发现出了大纰漏,这事忘了事先和老蔡通气了,糟糕!

  司法的权威不容亵渎

  在陷入困境绝境时,为什么我们选择相信法律?因为法律是最后一道救济渠道,是这个社会的底线。有了法律,整个国家和社会不至于“礼崩乐坏”。在黑暗中,总有一丝光亮,给人希望和慰藉。法律用什么方式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因为有国家机器提供制度保障,赋予其强制力和权威性。

  这些关于法律最浅显却有直抵人心的认知,是每个生活在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公民的共同感受。我们时时刻刻被法律保护,也被法律约束。

  不过,总是有人自作聪明,把法律当做橡皮泥任意揉捏玩弄股掌。

  比如,有人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却用法的外衣来掩饰。这就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对司法公信力的践踏。虚假诉讼,就是长在法律肌体上的一个毒瘤,外表光鲜,内里腐烂,果肉有毒。

  虚假诉讼主要出现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是指当事人主要通过伪造证据、虚构事实的方式,利用法院的权力抽逃或保护自身财产,使真实债权人的权利得不到实现,侵害真实债权人的利益。

  据“姐妹房产虚假诉讼官司”办案检察官介绍,虚假诉讼中以物抵债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双方捏造不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诉讼途径实现不动产等贵重财产的转移。这种做法损害了司法权威,也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虚假诉讼行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还是虚假诉讼的谋划者仗着法律有权威,法院持中立,只要程序合法你情我愿你奈我何?

  虚假诉讼严重扰乱诉讼秩序,妨害司法公信,岂能纵容不管?这不,检察机关运用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做起了“啄木鸟”,把虚假诉讼这些“害虫”一条条捉出来吃掉。法律自然也不会姑息虚假诉讼,虚假诉讼罪已被列入刑法,于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对于虚假诉讼有了专门的刑法规制。虚假诉讼一旦被发现,承担民事责任自是跑不掉,刑事制裁保准后脚就到,哪条路不法者都讨不了巧讨不到好。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能做的就是,一旦发现存在诉讼异常行为,要拿起法律武器,不做“沉默的羔羊”。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