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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他人一百万银行承兑汇票 “零口供”被告人获刑12年
2019-09-16 10:23: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作者:通崇检

  冒领他人一百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还用无法兑现的商业承兑汇票“还钱”给被害人,种种诈骗事实,在被告人那里居然都“不存在”,他从始至终保持“零口供”。面对案件中的诸多疑点,检察官办案中尽全力搜集证据,并巧妙设计庭审预案,让被告人的辩解不攻自破。2019年7月19日,法庭当庭宣判,“零口供”的被告人杜明(化名)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利用不知情人骗取一百万导致“三角诈骗案”

  2018年11月,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一起诈骗案件。

  侦查机关初步查明:被告人杜明曾是被害人娟子(化名)公司的专职司机。2012年杜明辞职自己开了公司,之后多次向娟子借钱。2015年12月,娟子到杜明的公司索要债款时,恰巧接到某公司女老板李红(化名)的电话,让她当天下午来取一百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所欠货款,娟子表示当天不空要过两天。

  由于当时娟子接听开的免提,杜明现场听到两人对话后,便冒充娟子公司员工,谎称得到娟子授权,从李红那里冒领该承兑汇票。随后,杜明将该汇票找人兑现,将一百万元打入前妻账户,前妻后将其中五十万元汇入杜明的银行卡内。

  翻阅卷宗后,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为“三角诈骗”,即杜明利用不知情的李红,骗取了被害人娟子的钱款。但为何该案发生时间和报案时间相隔这么久,这里面是否有隐情?

  承办人第一时间通知被害人娟子进行主证复核。娟子表示杜明冒领承兑汇票,她事先并不知情。娟子还透露,杜明之前向她多次借款没有偿还,公司陷入巨大财务危机。这几年,娟子一直想通过民事诉讼让杜明“吐出”这笔钱,后来发现杜明丝毫没有悔改和偿还的意思,2018年才想到报案。

  同时,检察官认为,“三角诈骗”中,李红的证言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杜明取走承兑汇票之后,娟子如何找李红处理该笔钱款,对于认定犯罪有重要的佐证作用。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再次询问李红,李红的证言证明,娟子所言属实。

  结合全案证据和补证情况,承办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杜明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一张无法兑现的商业承兑汇票

  2019年1月,公安机关将杜明案件向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除了原有的诈骗,公安机关认为,杜明还涉嫌一笔票据诈骗。

  公安机关查明:2015年,杜明约娟子还钱,在本市一家咖啡店内,当着吴某某、黄某某的面,将一张面额100万元商业银行承兑汇票交给娟子,用来抵扣欠款。在该咖啡馆内,杜明将237万元的原借条收回,改写了一张137万元的借条给娟子。之后,娟子将该汇票交给其他单位抵款,对方发现该商业承兑汇票无法兑现,将该汇票退还给娟子,娟子另支付了一百万元给该公司,后娟子报案。经查证,该汇票本身为真票,但收款单位名称、收款人银行开户帐号信息不符,属于空头汇票。

  到了检察环节,检察官认为本案的关键要弄清这张汇票的来源,以及怎样对这笔犯罪事实定性。

  为此,检察官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两次退回公安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继续搜集证据,包括涉案商业承兑汇票票载公司的情况,票据如何出具的,犯罪嫌疑人杜明如何取得该票据,有无支付对价,事后有无偿还该笔款项等事实;依法听取被害人娟子的意见,并对其与杜明的经济往来事实进行核实,明确其确因被骗而免除债务。

  最后,检察机关认为,杜明使用的商业银行承兑汇票仅是其实施诈骗的工具,并没有侵犯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应认定为普通诈骗。

  检察官寻找漏洞突破“零口供”

  被告人杜明被抓获后一直不认罪,始终是零口供。针对这个情况,案件提起公诉后,承办检察官精心准备了庭审预案。特别是庭审讯问中,寻找供述漏洞,精心抛出问题,让其难以自圆其说。

  庭审中,被告人说自己并没有到银行对汇票进行验资。公诉人立即抓住这点展开论辩,指出其“虚构事实”:有三名证人证明,被告人当时对被害人称已经向银行验资,汇票没有问题;但被告人庭审时又说其实没有去银行验资,也就是说虚构了汇票可以承兑的事实。

  此外,被告人认为自己拿走被害人的一百万元汇票是借钱低价进货,年后可以高价卖出。这个说法,也在法庭上被公诉人以退为进,巧妙反驳:即便如被告人所称,是被害人借钱给他去进货,根据相关银行交易明细,被告人将这100万元兑现后,将其中的50万元转给自己的前妻,另外50万元自己私人支配,并没有用于生产经营。虚构用途,骗取被害人“借款”的行为一样构成诈骗罪。

  在示证环节,公诉人按照一事一证的方式,围绕指控的每节事实,逐一出示证据,用完整的证据链条,打破被告人的狡辩,获得合议庭采信。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全部采纳了公诉人认定的事实和罪名,当庭宣判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