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1号楼北侧车棚维修、加固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1号楼北侧车棚维修、加固。
二、采购人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23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施工范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1号楼北侧室外电瓶车、汽车库,南北长6米(弧形),东西长33米。
施工内容:
详见附表
除锈并加固。施工期间注意文明施工,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作好人身安全防护,对成品进行有效保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施工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钢结构施工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和一的营业执照。
五、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开标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参加的提供法人代表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4.报价单。
5.投标单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六、
报价按照施工项目表格报价(详见附表),以最低价中标。
报价应于2021年6月1日14:00前送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6月1日,本院八楼西侧会议室。
联系人:沈欣
联系电话:0513—55006009 15190868108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