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工作网及弱电线路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技术服务;
二、项目预算:总计人民币1万元
三、项目需求:
监理单位应需严格对照CCCG202017(JC06)崇川区检察院工作网综合布线及原弱电线路改造项目,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1、服务范围
(1)参与本次项目全过程,包括技术实施方案审查、合同审核签订、实施建设整个过程管理;
(2)整体系统的集成、安装调试,系统单元测试,集成测试,试运行和系统验收;
(3)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
(4)全面负责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并提供7*24小时的现场全程服务;
(5)协助业主对本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按期保质完工;
(6)协助业主审核验收资料和竣工图纸,确保与原始中标设计图纸一致。
2、服务准则
遵照国家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技术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任何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泄漏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承建方完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
3、工期
本项目技术服务期必须与相关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完成的时间保持同步。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具备相应监理资质等级要求。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0年9月30日17:3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及报价单送至本院。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23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0513-5500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