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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淑珍:与难题“交手”的感觉特别带劲
2020-10-28 10:34:00  来源:高检网  作者:通崇检

  一份10余万字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初审报告,检察机关从主体身份、谋利事项、收取款物、滥用职权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等18个方面入手,提出了200余条详尽补证意见……报告的起草人之一叫姜淑珍,是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督办这起案件期间,提前介入阶段就封闭在专案点,当时我和专案组的同事在一周时间内,审查完包括‘造成30余亿元损失的4起滥用职权事实、涉及11名行贿人95起受贿事实’在内的300余册案卷。”回忆起督办刘志军案的过程,姜淑珍用艰辛和坚持来形容,不仅案件审查阶段和专案组成员一起反复深入论证法律难点,即使是案件提起公诉后,她依旧坚守在专案点,反复推敲、逐字修改“三纲一书”(《询问提纲》《举证、答辩提纲》《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最终形成9万余字的出庭材料。

  “49万字”,这是姜淑珍在办理刘志军案及相关26件27人铁道部系列案件过程中,撰写修改案件材料的工作量。扎实的基础工作使案件办理非常成功,最高检专门发函表彰。

  “并不因为是大要案才全身心投入,而是这种与难题‘交手’的感觉,特别带劲。”聊起难忘的办案经历,姜淑珍眼睛里闪烁着光芒,如果星辰大海是宇航员的征途,难啃的案子亦是检察官的征途。

  “查到小数点后不能查为止”

  “这些海关申报单、报关合同和装箱单有蹊跷,一定要逐一比对,加快真伪核实进度。”一天中午,姜淑珍仔细看完高某走私普通货物案二审卷宗材料,时间已经临近1点,顾不上吃午饭的她又立即召集办案组成员加紧分析案情、分配任务。

  “上千批次进口货物的品名出奇的一致,没猫腻才怪!”姜淑珍和办案组成员随后发现,涉案公司还有一个“隐藏”账本,该账本真实记录了每笔交易。经过进一步审查发现,这个团伙采取“合并同类项、按市场价打折”的套路,虚实结合地向海关申报,手段之隐蔽,极为考验办案人员的专业水平。

  “一审判我的当事人少缴税的事实不清楚,本应享受免税政策,却被你们认为是犯罪……”高某的辩护律师在该案上诉阶段情绪激动地给办案人员打电话。由于走私案件涉及国外供货商、海关申报、增值税缴纳等流程,手续复杂、材料繁多,上诉人认为检察机关不熟悉进出口政策,不相信每一笔都能够查实、算清。

  面对质疑,姜淑珍坚决地说:“查,查到小数点后不能查为止。”个子不高的她,声音洪亮而自信,她一发话,整个办案组成员都充满了干劲。最终,姜淑珍把海关申报单、报关合同、真实价格发票、装箱单等摆在上诉人和辩护律师面前,单单可查笔笔可数。“此外,我们发现一单进口货物符合免税要求,但海关计核时算进了偷逃税额,导致多算人民币6000元。其他批次因上诉人未申报,不符合东盟免税政策。”当办案组亮出查证结果和依据后,面对检察机关的严谨专业,上诉人和辩护律师当场无话可说。

  在随后的办案中,姜淑珍邀请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技术人员介入逃税数额核查工作,并联系海关缉私局对有关证据重新稽核。最终,全部二审指控犯罪证据被法院认可,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

  在姜淑珍的眼里,上诉案件并不因为已被“啃过一遍了”就能放松,也不能因为有难点有僵局就裹足不前,她平静而坚定地告诉记者:“客观公正和专业办案一样,都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在“反电诈”路上翻山越岭

  姜淑珍所在的经济犯罪检察部(现为第四检察部),是2016年8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时所设。部门的铭牌刚挂上,姜淑珍就勇挑重担,带领电信网络犯罪办案组,承接了对张凯闵等52人电信诈骗案的督办指导工作。

  该案又被称为“4·13跨境电信诈骗案”,是我国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陆审判的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张凯闵等,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群呼,冒充快递公司客服或医保局工作人员、公安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10个月内累计骗取185名被害人2900余万元。犯罪手段具有远程性、非接触性等特点,被害人散布全国各地,且涉及大量境外证据和海量电子数据,办理难度极大。

  督办期间,办案组多次参与案件研讨会商,确立工作思路,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庭审准备、出庭支持公诉等环节,姜淑珍全程指导督办,悉心指导,倾注了大量心血。

  电信诈骗案件的办理,需要攻克诸多专业难题。为更好地指导案件办理,姜淑珍火力全开。先是带领办案团队到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学习,从犯罪特点特性入手做足功课。同时,为进一步解决专业难点,还在案件审查阶段启动“专业同步辅助审查制度”,依托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由专门技术人员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同步辅助审查,提供专业意见。

  2020年4月8日,最高检召开“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的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中就包括“4·13跨境电信诈骗案”。发布会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侦查技术和司法认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滞后性,电子证据调取难、案件管辖难、认定处理难、专业人才缺乏等,是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的突出问题。

  面对这些难题,姜淑珍告诉记者,尽管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骗子套路也防不胜防,但作为办理电信诈骗案件的检察官,绝不会因为电诈犯罪“翻过一山还有一山”而退缩。“我们会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化办案水平,同时借助‘外脑’,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在‘反电诈’的路上翻山越岭、迎难而上。”

  “实干+巧干”是她的法宝

  作为“全国十佳公诉人”,在姜淑珍督导办理的1800余件案件中,几乎涵盖了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既有勾结国外间谍组织的系列间谍案,也有刘志军、童名谦、沈培平等十余起省部级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还有“e租宝”等重特大非法集资案以及事关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的大案、难案,更有全国最大盗版儿童绘本侵犯著作权等关乎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保护的新案、难案……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丽娜告诉记者,“实干”加“巧干”是姜淑珍的法宝,也是她作为全市经济犯罪检察队伍领军人对整个办案团队的要求。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公诉个案督导,姜淑珍历时四年,经充分调研,并结合公诉实际,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督导办法》及7种文书模板、《督导工作规程》及流程图,后最高检转发全国检察机关,明确指出该《办法》对“严格规范公诉案件督导工作、保证公诉办案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当被问及花费四年时间去打磨一份标准或参考,意义究竟有多大时,姜淑珍笑了,她说自己多年来一直坚持实践办案和理论研究双轨并行,在与难案“较劲”的过程中,也一直在思考许多“破局”之道。“办理经济犯罪类案件,对专业化程度要求很高,如果只会用蛮力,而不善琢磨,往往不得其法,也办不出精品案。我们不能以花费的功夫来衡量工作的意义,而要看它裨益当下、夯实未来所发挥的作用。”

  (本报记者简洁)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