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宫鸣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行政检察依法能动履职,融入国家治理,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2022年,依托行政检察能动履职,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万余件,采纳率98%以上。
为引领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和践行依法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的工作理念,指引行政检察“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方式,总结推广行政检察推进社会治理的工作经验,提炼可供参照适用的规则,更好地指导办案实践,最高检制发本批指导性案例。
“本批4件指导性案例,兼顾不同领域和推进社会治理的不同方式。”宫鸣告诉记者,在领域选择上,包括社会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市场主体登记、住房与城乡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领域;在推进社会治理的方式上,通过推动规范性文件修改、相关行政机关专项整治、建立数字化协同治理模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持续跟踪问效,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针对下一步工作,宫鸣提出,要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的实践应用。本批指导性案例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鲜活实践样本。各级检察机关通过精研案例,真正学懂弄通悟透案例背后所体现司法理念和精神要旨,参照指导办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要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宫鸣说,要将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有机结合,从解决具体问题向完善制度、推进治理延伸。尤其是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和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在专项活动中发现、分析司法执法活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白皮书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助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要用好数字“引擎”激活行政检察促进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要以大数据运用赋能法律监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数字检察为牵引,以类案监督为核心,以促进社会治理为目标,创新数字检察发展之路。“要强化大数据赋能理念引领,因地制宜,科学构建行政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行政检察办案模式从‘个案为主、数量驱动’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转变,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宫鸣进一步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