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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以新理念为指引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
2025-05-27 09:23:00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实务  作者:李雁

  最高检党组提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强调刑事检察工作要回归办案基本职责,回归具体案件办理。这一理念深刻揭示了刑事检察工作的本质属性和价值追求,为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要紧扣最高检“三个善于”的实践要求,以“大管理”理念为指引,以“系统性”思维为引领,以“创新性”为动力,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以“大管理”破题,夯实刑事检察工作基础

  最高检提出的“大管理”格局,强调覆盖“全员、全流程、全方位”的系统性管理机制,其核心是通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三管齐下”,实现刑事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强化业务管理的宏观统筹。结合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要求,宏观上,立足检察重点、社会热点等,注重在司法办案中发现倾向性、异常性、典型性现象,深入研究背后可能存在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前瞻性解决意见和建议。微观上,通过定期分析各项指标的数据状态、发展趋势、层级位次及深层原因,为地区业务态势、检察官业务质效立体精准画像,靶向锚定办案风险点、易错点,巩固拓展“工作提示+督办台账”机制,更好地服务司法办案和领导科学决策。

  优化案件管理的闭环机制。对案件受理环节、规范案件审查环节、优化案件办理环节、强化案件监督环节、完善案件反馈环节等进行系统化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每一个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包头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不捕不诉案件专项分析,重点对撤案、不起诉、无罪、免刑案件评查复盘,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统筹建立健全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监管等制度机制,以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的闭环体系,提升案件办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完善质量管理的反向审视。反向审视兼具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功能,切入点在审查,着力点在检视,目的是以案为鉴,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推动各个环节做实“三个善于”。要对已办案件进行全面复盘,自2024年10月起,包头市检察机关逐月开展“检察业务质效数据大体检工作”,核对案件4828件,清理超期未结案件121件。建立检察官自查、部门交叉查、案管专项查、上级院抽查“四查联动”机制,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等案件开展重点评查,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2024年,包头市检察机关组织评查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28件。

  以“系统性”解题,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

  刑事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要以“系统性”思维为引领,将审查逮捕、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刑事检察工作体系。在工作中,注重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确保刑事检察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强化审查逮捕工作。要依法适用逮捕的证据条件、刑罚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确保每一起逮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厘清捕诉证明标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岗审查。同时,注重发挥审查逮捕的过滤作用,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权。

  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要围绕庭审实质化,常态化建立常见犯罪、疑难犯罪和新类型犯罪办案指引,强化公诉能力建设。积极组织模拟法庭、辩论赛、控辩赛等实战化岗位练兵活动。全面加强检察官助理的选拔、培养,举办首届包头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助理刑事检察业务竞赛等活动,推动落实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培养训练方案,充分发挥检察办案生力军作用。同时,强化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出庭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和效果。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要依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医保领域诈骗犯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等重点案件开展“两项监督”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2件2人。

  以“创新性”答题,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创新是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要以创新思维推动刑事检察工作理念、机制和方式的变革。首先,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协调机制、一体化监督机制和跨区域检察履职机制。包头市检察院联合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中级法院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细则》,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建立“同城化发展框架协议”,以此提升检察工作的灵活性、协调性和实践性,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其次,要注重科技赋能,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提升刑事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包头市检察院建立“刑事执行检察社区矫正监督大数据模型”,通过实时获取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数据与社区矫正动态监管信息比对的方式,全面整合数据源,实现智能化案源发现和智能辅助办案。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优化检察办案模式,提高监督质效。

  最后,要强化队伍建设。依托“1带N人才培养升级再造工程”,持续发挥“检察官教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不同层级、岗位需求,开展案件审查、处理及扩大办案效果等分层分类培训,提升刑事检察人员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等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为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