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良孟)一些游戏平台为了吸引新玩家,常推出各类新人专享福利,而某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些福利,从中找到“生财”之道。经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曾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21年,他从丁某(在逃)处了解到,在某游戏平台注册后可以获赠能在游戏平台外交易的新手道具。这让曾某嗅到了赚钱的“商机”。曾某用丁某发给他的邀请码在游戏平台注册了账号,领取道具后通过交易变现,薅到了第一笔“羊毛”。一段时间后,尝到甜头的曾某想着多创建几个账号来“薅羊毛”。然而这种福利一般只提供给新注册用户,曾某便联系到丁某,对方给他发送了3万余条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
之后,曾某一边继续利用公民个人信息注册账号“薅羊毛”,一边寻找其他类似游戏平台如法炮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后来,曾某又拓展业务,在网上做各类活动的助力接单,并认识了网友李某(另案处理),从李某处获取了一份包含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
随着业务规模逐渐扩大,曾某不再满足于单打独斗。2024年10月起,曾某在各种社交网络平台引流,并将一部分人拉进创建的微信群,将自己在游戏平台里面“薅羊毛”的方法教给群友。“如果群里有人想要注册更多账号,但没有身份证号码信息的,我就把邀请码和信息发给对方,这样对方就成了我的下线,如果他们在游戏中获得道具,我就可以提成5%的佣金。”曾某供述。
经查,曾某共收受180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万余元。龙港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曾某非法收受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向他人提供,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今年6月,该院以曾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