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鸣在宁夏调研时强调
强化“三种履职”做实检察为民
5月15日至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率调研组到宁夏调研“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调研组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中卫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深入银川、中卫、吴忠等地及兴庆区检察院、沙坡头区检察院调研,了解基层检察院推进“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建设、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宫鸣指出,宁夏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应勇检察长到宁夏调研讲话精神和最高检重点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开拓创新,以高质效履职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推动“检护民生”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宫鸣强调,要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关注重点问题,不断做优做实检察为民。要用心用情办好涉民生保障案件,努力实现办案最佳效果,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要全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要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