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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检察院“回头看”规范司法办案
2020-08-28 15:0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个别认罪认罚案件仅制作《听取值班律师意见表》,但未将律师意见写入审查报告,已通知承办人及时纠正……”近日,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出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并下发至各部门,要求认真研究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举措。

  近年来,太仓市检察院持续加大认罪认罚案件监督力度,规范检察权行使,不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3月,该院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探索出台《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该院成立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办案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专项督察组,每月对所办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回头看”,重点监督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嫌疑人认罪悔罪是否自愿真诚、办案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方面。

  《办法》出台以来,督察组已抽查认罪认罚案件1100余件,针对发现的法律文书不规范、案卡漏填、错填等问题,及时约谈案件承办人,提出办案建议,督促限期整改。相关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同时被纳入检察官业绩评价,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

  据悉,2019年,太仓市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达91.7%,位列苏州第一,全省前列。“在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加强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能够有效防范化解案件中隐蔽的廉政风险,更加强有力的保障检察权的正常行使。”太仓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芳敏说。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