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五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建设一直是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明确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对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法治力量,有效推进社会治理的期待和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治理的主体是人民。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抓前端、治未病,要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上下功夫。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典型案例就是生动的普法教材,司法理念能够引领法治进步。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列举的案例引发广泛热议,代表委员充分肯定了典型案例在引领社会法治风尚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也对办好案件、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提出期望和建议。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典型案例具有的指导司法办案、引领司法理念、增强社会法治意识的特殊价值,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选树、使用和宣传工作。案例编发要严格把好质量关,要精而又精、优中选优,确保切实管用。要突出检察特色,突出指导办案、释法说理功能,更好指导检察人员精准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做好典型案例宣传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发布和释法说理,讲好典型案例背后的精彩检察故事,强化全社会法治信仰。通过这些案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
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领域的重要制度安排。抓前端、治未病,要在促进诉源治理上下功夫。检察人员办理案件不能就案办案,而要着眼于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跳出检察干检察,通过监督履职推动解决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深层次、普遍性问题。检察建议是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检察建议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解决了很多困扰人民群众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代表委员充分肯定。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发挥好检察建议在督促纠正违法,推动社会治理、诉源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努力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更加重视检察建议的制发质量,在“精、准、实”上狠下功夫,确保检察建议指出问题准、释法质量高、整改建议实,以检察建议自身质量过硬实现检察建议刚性。要坚持效果导向,努力实现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及时跟进了解被建议对象整改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持续推动做实“办复”,防止问题反弹。要善于在办理个案中发现普遍性、行业性、区域性等问题,通过办理一案,促进一类、一片、一域问题的解决,助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彰显检察建议的治理价值。对于最高检发出的检察建议,包括去年发出的第九号至第十一号检察建议,各地检察机关要持续跟进落实,形成治理合力。
推进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融入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重任在肩。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