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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于汉超惋惜,但真不冤
2020-05-25 09:5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通崇检

  近日,球员于汉超被俱乐部开除的消息颇受关注。据报道,有人拍到于汉超在路边对自己的车牌号进行涂改的视频。随后,广州交警发布通报,对于汉超作出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恒大俱乐部在查实此事后发布公告称:“球员于汉超严重违反《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球员‘三九’队规》之‘九开除’的纪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开除处分。”(4月15日《广州日报》)

  消息爆出后,有人感到费解——于汉超啊于汉超,你“涂”啥?到底图啥?有人替他惋惜——一个著名运动员,多年的奋斗成果,就这样给“涂”没了!当然,还有不少人为他喊冤——不就是涂车牌嘛,何至于受到如此重罚?

  于汉超冤吗?当然不冤!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汉超进行前述处罚,于法有据。

  其次,据媒体报道,2019赛季开始前,恒大升级出台史上最严的“三九”队规,老板许家印强调:“三九”队规是恒大的“军规”,是铁的纪律。“三九”队规是恒大俱乐部的纪律规矩,不但已经向球员多次传达,并且在整个足球圈也广为知晓。俱乐部此前已多次依据“三九”队规对违规队员作出纪律处罚,并即时进行全队通报。于汉超的行为虽未触犯刑法,但违反队规是肯定的。俱乐部依据队规和工作合同,对严重违纪的于汉超作出开除处罚,理由正当。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人之所以为于汉超喊冤,可能是把涂改车牌当成了小事。但仔细想想,这种投机取巧、违法越线的事,还真不是小事。

  在法治社会,公民均应具备基本的守法意识,以法律法规为行为准则。越是公众人物,越要爱惜羽毛,规范自身言行,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漠视法律、无视规则的人,都要为违法违规付出代价。

  遗憾的是,在当今社会,可能还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于汉超”们。对于他们,普法宣传要跟上,帮助他们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为严格执法点赞。因为只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能维护法律尊严,树立规则权威。

  于汉超事件不失为一次生动的法治课。它警醒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试图挑战法律和规则,否则代价沉重;它提醒我们,普法宣传的任务依然繁重,构建人人知法守法的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