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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路护“她”】崇川检察联手妇联全力推进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2022-03-14 16:46: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作者:通崇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妇女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于2021年12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将于2022年进行修改,这是该法施行近30年来又一次进行重大调整。根据修订草案的内容,本次修订从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权益、财产权益、人格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并在法律救济与法律责任章节,修订草案增加了各级妇儿工作机构可以发出督促处理意见书、加强全国统一的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建设、建立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支持起诉制度等新救济途径。

  人间最美三月天,春花烂漫展新颜。在第112个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紧密配合衔接,在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崇川区检察院和区妇联就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辖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召开交流会,并就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章建生,崇川区妇联主席马燕、副主席戴艳等人参会。

  交流会上,区妇联主席马燕表示:“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共同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正逢其时,意义重大。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维护妇女权益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发挥职能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救助,帮扶困境妇女群体;三是加大妇女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维权意识和水平”。

  区妇联副主席戴艳就妇女权益维护工作进行了介绍,从婚姻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格权益、财产权益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妇女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领域,并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行了详细阐述。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孙亚检察长真挚地说,“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全力做好我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与区妇联共同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向好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检察贡献。”

  崇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章建生就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进行解读。

  明确了“五大机制”:一是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双方轮流召集联席会议,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三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妇联工作中发现对侵害妇女和女职工权益的行为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可以将案件线索移送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妇女权益受侵害的,可以向妇联组织提供线索。四是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双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提供业务支持。五是建立宣传联动机制。扩大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影响力,增强社会知晓度,提升社会参与度。

  妇女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涉嫌就业性别歧视;

  (二)就业中对女性的“三期”保护政策,同工同酬未依法落实;

  (三)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四)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五)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部门、单位和村居委会,怠于履行反家庭暴力或不履行强制报告职责;

  (六)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的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等其他严重侵害妇女群体权益的违法行为;

  (七)其他情况。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