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THH2024023(XJ01)。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办案工作区北侧门厅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通永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长泰路688号天玺花园148幢402室;
3.成交金额:9.8039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办案工作区北侧门厅改造项目;
2.施工范围:业务用房办案工作区北侧门厅改造,室外新建钢结构雨棚;
3.施工工期:总工期20日历天;
4.项目经理:吴中梅;
5.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81820556。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朝辉、崔甦、凌余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金额为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路68号;
联系人:凌余强;
联系电话:0513-55006029。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399、1880629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399、1880629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