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询价采购
二、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三、采购最高限价: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四、租赁内容和要求:
1、设备名称:科达SVR2840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2、数量:2台
3、设备简介:
·内置前后双1080P监控级摄像头,后置摄像头角度可调,前置摄像头超大广角设计,图像无畸变;附带外置POE全景摄像机
·内置前后双向拾音器;支持可扩展外置拾音器
·内置温湿度模块
·内置双光驱,支持实时刻录、事后备份刻录等多种刻录模式
·内置双硬盘,录像备份盘可快捷更换,PC上即插即用;支持可扩展外置USB移动硬盘
·内置大容量锂电池,可在断电情况下独立运行,支持电池电量显示
·内置14寸高清液晶屏,内置全尺寸键盘和触摸板
·内置双扬声器,外放声音洪亮
·内置高精度人脸识别算法,对人员权限多重管控
·支持离线语音转写引擎,可方便快捷的电子笔录功能
·内置麦克风阵列,多种音频算法,实现办案人员与办案对象音频角色分离
·关键元器件全部国产化
·内置国产化操作系统,国产化客户端软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销售)。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③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递交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10时整
3、地 址:南通市工农路123号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8楼西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八、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0513-55006009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