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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整体形象设计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8-26 16:05: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作者:通崇检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暨南通市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南通市法学会金融网络犯罪研究会整体形象设计制作安装项目组织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整体形象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8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时间要求:项目实施周期时间为3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次日起计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承担过类似(平台整体设计制作)项目案例。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案例照片,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备核查;(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谈判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七条中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磋商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9月 8日 14 时30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8楼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磋商小组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

  八、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5,000.00元

  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董庆华

  联系电话:18012880303 传 真:0513-85510352

  邮 箱: 543106279@qq.com

  2019年8月26日 

  C:\fakepath\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整体形象设计制作安装项目磋商文件.doc

  编辑: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