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同志拟被聘用为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胡阳、宋佳伟、经纬、顾轩宁、王会武、陈西涵、马亚、杨天一。
公示期为:4月28日-5月2日。
如对上述人员聘用问题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513-83574050。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部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