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谢谢你们的真心关怀,真的没有想到能拿到这笔钱,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检察院的关怀和温暖,非常感谢你们。”救助申请人陆某握着控申干警的手,激动地说到。近日,救助申请人陆某在收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给其发放的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后,连声称谢,并给控申干警送来一面锦旗。
陆某的妻子冯某在几个月前因车祸死亡。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彭某的轻型自卸货车在南通市区超速行驶,行经交叉路口时闯红灯,货车分别撞上左转弯停车等候的被害人冯某和庄某的电动自行车。冯某当场死亡,庄某头部重伤,一直昏迷。随后,彭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7月18日,彭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9月30日,彭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办案中,检察机关发现彭某的肇事车辆没有投保商业险,光靠交强险那点赔偿额度很有限。案发后,彭某仅进行了少部分的赔偿,距离交通肇事人身伤害的一般赔偿金额差得很远。通过讯问被告人,检察官了解到,彭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彭某强调并非不想赔偿被害人,实在拿不出钱。
这个情况,同时被该院控告申诉部门主动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时得知,控申部门检察官立即与被害人冯某和庄某的家属取得联系,由此认识了冯某的丈夫老陆。老陆红着眼对检察官说,妻子的意外死亡对他打击很大,一是多年夫妻感情,二来一大家子就靠夫妻两人打工挣点微博收入过活。妻子去世,家里的担子要靠老陆一个人来扛,压力不小。说这话,老陆连连叹气,不时抹眼泪。另一个被害人家庭情况也不好,庄某昏迷后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的重担也落在庄某妻子一人的身上,家里的生活陷入困难。
实地调查后,检察机关认为两家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主动告知老陆和庄某的家属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详细指导他们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区政法委报批,冯某家庭拿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庄某家庭获得2万元。
近两年以来,崇川区检察院深入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共对20件23名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额25万元,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