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金建伟一行3人,与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管与标准计量科科长于海鸥一行5人,针对南通市第三中学周边以及南方市场内文具店销售的学生包书皮进行逐家摸排检查。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第一,市场上的包书皮的质量参差不齐,劣质包书皮泛滥。第二,市场上销售的包书皮质量无国家统一标准,仅存在企业制定的标准,因此导致质量抽检无参照标准,造成检测难问题。第三,部分商家进货渠道不明,既无正规供货发票又无相关收据。
针对本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崇川区检察院和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一方面,商家要下架全部劣质包书皮;另一方面,对于没有相关正规供货发票的包书皮,商家需与厂家联系,补齐相应的发票手续。
检察官提醒:开学在即,同学们应购买正规品牌包书皮,慎选散发异味的文具,以确保安全合格,对身体无害。